词:
拼音:
解释:
亦作“十八埊狱”。即十八层地狱。《梁书·诸夷传·扶南国》:“其后 西河 离石县 有胡人 刘萨何 遇疾暴亡……经十日更苏。说云:‘有两吏见録,向西北行,不测远近,至十八地狱,随报重轻,受诸楚毒。’”唐 陈集原《龙龛道场铭序》:“洪钟一扣,响彻卅二,而石磬再鸣,还闻十八埊狱。”宋 王逵《蠡海集·鬼神》:“释氏 有十八地狱之説,膾炙人口久矣,其义未详。然 释氏 有六根、六入、三毒之分,缘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因六入色、声、香、味、触、法,皆有三毒贪、嗔、痴之恶业,故三六共成十八之数也。”亦省称“十八狱”。《冷眼观》第二四回:“伏维大王,高耸金臀,宏宣寳屁,依稀有丝竹之音,彷彿若兰麝之气。直使九幽十八狱秽气全消,还教三十六重天仁风远繫。”
十八地狱是指中国佛教中所描述的,存在于地下的用来惩治死后的各类恶人的特定空间或区域,这一概念含有强烈的教育警示意义。这些地狱是根据受刑的严重情况来区分的,并且每一种地狱都有其特定的刑罚和受刑者类型。在佛教信仰中,十八地狱被视为用来对犯下各种恶行的人进行公正的审判和处罚的地方。因此,这一词语常用于警示人们避免做出恶劣行为。其用法多与惩罚、警告相关。以下是一些造句: 1. 他犯下了严重的罪行,死后必将堕入十八地狱,受到无尽的折磨。 2. 我们应该遵守道德和法律,否则可能会面临进入十八地狱的风险。 3. 人生在世应该时刻保持警惕,以免犯错而遭受十八地狱的惩罚。 请注意,这些句子只是示例,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境和语境。在特定的语境下使用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做出恰当的表述。此外,“十八地狱”只是宗教文化中的一种概念,用于告诫人们向善、行善、避免作恶多端,现代社会已不再是惩罚为主的治理模式,而是以法治为主要治理方式的社会正义和公平的体现方式则是通过法律和道德的规范和制约作用。因此,“十八地狱”的说法不应被当作现实生活中的惩罚机制来使用或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