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劾奏董宏的意思
词:
劾奏董宏
拼音:
[hé zòu dǒng hóng]
解释:
全汉文第四十八卷的章节。原文如下:宏知皇太后至尊之号,天下一统,而称引亡秦以为比喻,诖误圣朝,非所宜言,大不道。(《汉书·师丹传》:高昌侯董宏上书言,宜立定陶共王后为皇太后。
“劾奏董宏”这个词语需要结合上下文来理解其含义和用法。一般来说,“劾奏”在古代是指官吏对犯罪者的弹劾行为,向皇帝或有关部门提出指控和请求处置的意见。“董宏”则是具体的个人名字。因此,“劾奏董宏”可以理解为对董宏进行弹劾或指控的行为。 用法上,这个词语通常出现在古代文献或历史记载中,描述某个官员对董宏的违法行为或不当行为进行的弹劾行为。在现代汉语中,这样的表述方式已经不太常见。 造句: 他在朝廷上劾奏董宏贪污受贿,证据确凿,得到了皇帝的重视。 历史记载中,他曾多次劾奏董宏滥用职权,为民除害。 以上仅为“劾奏董宏”在特定情境下的用法和造句,具体含义和用法还需结合上下文语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