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加役流的意思
词:
加役流
拼音:
[jiā yì liú]
解释:
唐 刑律名。谓于流放的本刑外,加罚劳役。《唐律疏议·名例·应议请减》:“加役流者,旧是死刑,武德 年中改为断趾。国家惟刑是恤,恩弘博爱,以刑者不可復属,死者务欲生之,情軫向隅,恩覃祝网,以 贞观 六年奉制改为加役流。”宋 叶梦得《石林燕语》卷二:“前世常患加役流法太重,官有监驱之劳,而配隶者有道路犇亡困踣之患。”
加役流是日本刑法中的一种刑罚方法,指对犯罪人附加劳役,并把劳役移送到流刑的场所去执行。 用法:通常在有期徒刑的基础上,加上做苦工或者在一定的劳动场所服劳役的要求。执行时需要将罪犯移送到流刑的场所,并且进行强制劳动,以达到惩罚和改造罪犯的目的。 造句:他犯了这样的罪行,除了要被判加役流三年外,还被罚在劳改场所服苦役两年。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请查阅相关书籍、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