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八议的意思
词:
八议
拼音:
[bā yì]
解释:
中国古代刑法对于八种人予以特权的制度。包括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亲”指皇室一定范围的亲属;“故”指皇帝的故旧;“贤”指朝廷认为有德行的贤人君子;“能”指有大才,为辅佐皇帝的能人;“功”指有大功勋的人;“贵”指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两品以上的人;“勤”指勤劳之士;“宾”指国宾。这八种人犯死罪,不能直接定罪量刑,要上报朝廷,集体审议后再报请皇帝裁决。唯犯“十恶”罪则不适用此规定,即所谓“十恶不赦”。
八议的含义和用法是指在中国封建法律中,对于八种特殊身份的人犯罪,司法机关必须依法减免刑罚的规定。这八种人包括:皇帝的亲族、皇亲国戚、三品以上的官员、勋贵大臣及父祖有功勋的人、孔子后裔、做过州县官的、大富豪及废太子等。八议者,议亲、议故、议功、议贤、议能、议贵、议宾、原乡,此谓八议。如所议合,则免所犯之处罪,减免刑罪;不合则罪行如旧,不加刑。八议的具体规定在封建法典《唐律》中可以找到。 造句:在古代中国,八议制度是封建法律体系对于特定人群的特权规定,体现了等级制度的内涵和特色。 在使用上,八议制度贯穿了整个封建法律体系,只要行为人的行为不违法(或不属于“请议”的范围),即使其身份再高,也不受法律的制裁,甚至可以按正常途径获得特殊减刑或免刑。同时,其他阶层的人不能对其无理报复(请参阅“自害其身者不坐”等条)。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查阅专业的法律文献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