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伦要的意思
词:
伦要
拼音:
[lún yào]
解释:
根据伦理所规定的准则。语本《书·吕刑》:“刑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伦有要。”孙星衍 疏:“伦者,郑 注《学记》云:‘理也。’要者,郑司农 注《周礼》云:‘簿书也。’”清 侯方域《豫省试策二》:“伦要之列,我不得而增减之。”
伦要,读音为:[lún yào]。 释义为:伦:类;要:要点。分类编纂的简要目录。也指同类事物中主要的或中心的部分。 用法:作名词、动词。 例句:按图书的内容性质分类,我国习惯上把图书分为四部分,即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总论,即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技术。这四部分又可以组成四个“伦要”,即“伦要一”是哲学书,“伦要二”是政治经济书,“伦要三”是文化科学书,“伦要四”是应用技术书。 造句:这本书的目录是四部分构成的伦要部分,作者正是依据其主观对现实的理解为全书确定“人伦、情理、学理”这三部的大体区分标准进行对所遇诸问题进行再编序化过程的编次而成的。 用例出处:《简编目录编制法》:“由几类资料中最有系统的综合、编辑之以为纲领者谓之伦要。” 用法特点:用于列举某一事物类别的“总类”或“大纲”。通常采用二分法,即将某类事物分成若干性质不同的若干小类。根据这一原则,每一伦要,通常有若干种子目(也叫小类)。 造句中所用的“伦要”和例句中的“伦要”在语义上是同义词,只是造句方式有所不同。 使用注意事项:在实际使用中,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注意搭配得当,避免产生歧义。